江西科技学院实验(训)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整合优化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训)室资源共享效能,推动校内实验教学平台共享机制建设,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动手机会。现根据《江西科技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制定此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全面贯彻学校“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精神,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实验(训)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在新时期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我校实验(训)室运行的机制,为培养大批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提供有力的实验教学大平台支撑。
第二条 为建立我校实验(训)室规范运行机制,培养大批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实验(训)室的结构和布局调整要有利于加强和改进面广量大的实验课程的教学,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及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开设,有利于实验(训)室的开放,有利于各项资源共享。
第三章 考核范围与方式
第四条 考核范围包括公共基础教学实验(训)室、专业教学实验(训)室等各类教学实验(训)室。
第五条 考核方式:按自然年度考核。考核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等级为A、B、C、D四类。90分以上的单位为A级,80分至89分为B类,70分至79分的为C级,70分以下为D级。
第四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指标说明 |
实验(训)室考核评价体系 |
实验(训)室利用率(15分) |
≥80%计11~15分;60%~79%计6~10分;<60%计0~5分。 |
实验(训)室利用率=总学时÷450 |
仪器设备在用率(10分) |
≥90%计8~10分; 80%~89%计5~7分;<80%计0~4分。 |
设备在用率= 实际在用设备数÷设备总数 |
仪器设备完好率(5分) |
按100%计算(满分为5分),每减少5%扣1分,小于80%得0分。 |
设备完好率= 完好设备总数÷设备总数 |
实训项目开出率(10分) |
≥90%6~10分; 80%~89%1~5分; <80%0分。 |
实验开出率=实际开出实验项目÷应开实验项目数 |
实训教学改革(5分) |
重视实训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一体化改革,各教学单位定期开展实训教研活动;一体化、项目化实训项目占应开实训项目数比例≥50%,得5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1~4分;开展实践教学改革较少,得0分。 |
重视实践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注重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更新实践内容,采用一体化式、项目化开展实践教学 |
实训教材质量(5分) |
有针对实训项目的一体化、项目化教材,占应开实训项目数比例≥50%,得5分;30%~49%, 3~4分;教材未形成,0分。 |
实训教材的质量 |
实验(训)室规划(5分) |
实验室规划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得4~5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1~3分;没有规划0分。 |
实验(训)室规划科学合理,对实验室目前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能认真分析和总结;对实训项目的设置、实训设备的配置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实训教学管理(8分) |
资料完整、详细,并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得7~8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3~6分;大部分不符合要求,得0~2分。 |
有实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有实训计划安排表及完成情况表,其课程和实训时数与专业培养计划相符;有实训教材、指导书、实训开设记录、实验报告等资料,填写认真完整 |
队伍建设(6分) |
有鼓励教师参加实验(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有切实可行的实训教学人员培训计划和相关材料;有岗位职责和分工细则,得5~6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3~4分;实验室队伍建设不理想,得0~2分。 |
有鼓励教师参加实验(训)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队伍结构合理;有切实可行的实训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职责明确。 |
仪器设备管理(15分) |
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物相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仪器设备档案材料齐全,大型精密仪器有专人管理,得11~15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6~10分;仪器设备管理不符合要求,得0~5分。 |
仪器设备台帐、分实验室台帐、物品相符率达到100%,低值耐用品的帐、物相符率不低于90%,有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有技术档案,并准确记录使用、损坏、检查维护等情况。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 |
制度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6分) |
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到实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安全规章制度等成文上墙;能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得5~6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2~4分;制度建设与安全卫生工作不理想,得0~1分。 |
实验(训)室有相应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仪器设备使用手册;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实训守则,安全规章制度,并成文上墙;各项制度能落到实处;实验(训)室的安全始终贯穿在各项工作中,无责任事故 |
实验(训)室卫生管理工作(10分) |
根据卫生检查得分,学期平均分≥90,计9~10分; 80~89,计7~8分;70~79,计5~6分;60~69,计3~4分;<60,计0分。 |
实验(训)室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卫生整洁,墙面、窗户、地面干净卫生 |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考核程序: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考核。
教学单位自评是指各教学单位成立实验(训)室管理工作考核小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责任教师任成员,负责对所属的实验(训)室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自评报告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考核是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或其他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实验(训)室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到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并给出考核结果。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考核小组考核结果对实验(训)室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考核结束后,报请学校校长批准,公布考核结果。实验室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实验室管理工作较差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实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